1. 久久亚洲精品情侣,狠狠亚洲丁香综合久久,亚洲伊人久久精品影院,视频一区视频二区视频三区,国产精品13页,亚洲欧洲av一区二区久久,91久久亚洲综合精品成人,国产精品成人无码久久久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操作規程 > 技術規程

            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30 16:26:02 查看人數:38

            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

            第1篇 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

            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它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標牌。

            3、起重機禁止超負荷使用。

            4、必須處在垂直位置是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鉤、抓斗等)拖拉車輛。

            6、禁止吊具(抓斗、起重電磁鐵)與人力同在一人車箱或般倉內裝卸物料。

            7、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小車上和起重機軌道上。

            8、吊運的重物應在安全通道上運行。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兩米以上。

            9、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過障礙物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應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

            10、禁止吊運重物從人頭上越過,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邊工作。

            11、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

            12、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物品。

            13、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還應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

            14、起升液態金屬、有害液體或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均必須先起升200~300毫米,驗證制動器工作可靠時再正式起升。

            15、起重機上的制動器如果失靈或沒有調好,則禁止工作。

            16、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鄰車。

            17、在正常情況下,不應該依靠各限位開關作為停車之用。

            18、禁止從起重機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19、工具及備品等必須存放在專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拆換的舊零件要及時送到地面。

            20、露天工作時門式起重機和裝卸橋,橋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時,其工作風力應不大于六級。

            2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不工作時必須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風災。

            22、到起重機上進行檢查或修理時,起重機必須斷電,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送電”的牌子。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應掛在該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修理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和指揮,以防鄰機碰撞。

            23、必須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絕緣鞋,并必須使用絕緣手柄的工具。

            24、修理用的照明燈電壓在36伏以下。

            25、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26、起重機的操縱室中和走臺上應備有滅火器。應設有安全繩,以備特殊情況時上、下車。

            27、每年至少有一次對起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檢查工作。

            第2篇 工貿企業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培訓考試,并持有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

            2、開車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

            4、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5、檢修車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構,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9、龍門吊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安全操作按本規程執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軌鉗。

            10、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① 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

            ② 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

            ③ 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歪拉斜掛不吊;

            ⑤ 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

            ⑥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⑦ 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⑧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

            ⑨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⑩ 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12、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

            第3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3

            1. 20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

            (1) 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 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

            (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見鋼絲繩報廢標準見)。

            (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2. 21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2. 22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 24凡有電梯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遵守電梯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嚴禁超載和違反操作程序。

            2. 25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2. 26動臂式起重機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2. 27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起重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2. 2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2. 2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定,起重機拐彎時應在外軌面上撒上沙子,內軌軌面及兩翼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第4篇 塔式起重機固定式安全操作規程

            1. 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起重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吊附近,電源開關應合乎規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4.起重機必須安裝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5.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6.作業前重點檢查:

            1)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位應符合標準;

            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

            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7.起重機在中波無線電廠廣播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凡與起重機接觸的作業人員,均應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

            8.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9.空載運轉,檢查回轉、起重、變幅等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10.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11.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4.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對超載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15.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6.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第5篇 門座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合閘

            先按“主接觸器”按鈕,主接觸器通指示燈(綠色)亮。再按“控制通”按鈕,控制接觸器通指示燈(綠)亮。

            2、故障復位

            在出現故障時,蜂鳴器會進行報警,同時故障指示燈亮,首先查明原因,然后進行故障復位。步驟如下:

            (1)首先查看觸摸屏中的當前故障提示,排除故障原因。

            (2) 在兩個主令置零位時,所有工作機構停止工作時方可進行復位。

            3、限位旁路

            將左操作臺上“旁路”按鈕按下后,整機的大車防撞限位、電纜卷筒終點、以及大風報警處于無效狀態,“旁路”用于應變時的臨時動作,不適用于工作狀態,按鈕按下時,“工作正常”指示燈會閃爍,提醒司機注意。

            4、行走機下控制

            將右操作臺上“機上/地面行走”旋鈕轉至“地面行走”位置,行走處于機下控制狀態,可通過機下人員控制行走。

            5、起升控制

            “起升聯動/就地點動”在“就地點動”時,用來點動操作站時使用,“起升聯動”時,用來聯動臺操作。當聯動臺上“支持/雙機/開閉”選擇開關打到雙機時,兩個電機同時工作即雙機工作,若打到支持或開閉,并且“支持/行走選擇”和“開閉/行走選擇”對應選擇“支持”和“開閉”時,支持電機或開閉電機只有一個工作。

            6、抓斗工況

            當聯動臺上“吊鉤/抓斗”選擇開關打到抓斗時,需做開閉斗位置設定。

            7、變幅機構

            “變幅聯動/就地點動”,在“就地點動”時,用來點動操作站使用,用聯動臺操作。

            該機構用于門機的增幅和減幅,其運行原理如下:

            (1)增幅

            當主令打到增幅1檔時,電機以25%的速度運行。

            當主令打到增幅2檔時,電機以50%的速度運行。

            當主令打到增幅3檔時,電機以75%的速度運行。

            當主令打到增幅4檔時,電機全速運行。

            當主令回零時,增幅方向信號斷開,電機受變頻器控制減速停車,當電機轉速接近零速時,制動器接觸器失電,制動電阻反饋制動,制動器抱閘。

            (2)減幅

            減幅工作原理與增幅一樣

            8、旋轉機構

            旋轉采用變頻器調速,工況與變幅變頻器控制一樣。

            9、大車行走機構

            支持和大車行走,開閉和大車行走是共用1個變頻器的。通過聯動臺上“支持/行走選擇”和“開閉/行走選擇”切換旋鈕進行切換。支持、開閉和大車之間的操作。

            第6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程3

            2.1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操作者有權拒絕吊運: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

            2.13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第7篇 固定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經考試合格并持有效設備操作證者,方準進行操作特檢合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二、作業前的檢查事項

            1.機械結構的外觀及各回轉機構正常,各減速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標準,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供電電纜應無破損,電氣設備接地或接零符合要求。

            2.起重機在中波無線電廣播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凡與起重機接觸的作業人員,均應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

            3.檢查電源電壓應在380±20%v范圍內,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觸頭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4.空載運轉,檢查回轉、起重、變幅的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三、作業中安全注意事項

            1.操縱各控制器應依次逐級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以防發生設備傾覆事故。

            2.吊起的重物嚴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時,只允許在重物距離就位地位1~2米高處用手剎或短時間按壓腳踏剎車,緩慢下降。

            3.提升重物后平移時,應高出起跨越障礙物0.5m以上。

            4.兩臺起重機在同一工作場所作業時,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距離不得小于5米。

            四、作業后安全注意事項

            1.工作后,起重臂應轉到順風位置,松開回轉制動器;吊釣上升到距起重臂頂端2~3米處,將每個擴展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工作,達到整齊、清潔、安全,鎖閉操縱室,下機后切斷總電源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2.遇八級大風時,要用拉纜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保證安全 。

            3.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和維修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4.認真填寫設備運轉、交接班和維修、檢查記錄。

            第8篇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2、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3、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作業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

            (2)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回轉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9篇 起重機械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司機應嚴格遵章守紀,堅守工作崗位。當班司機應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發現機件、安全裝置等有缺陷或故障,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匯報,及時組織排除和檢修,故障未排除,不準操作。

            2、交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吊具和鋼絲繩及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如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3、司機應服從預定指揮員的信號進行操作,信號不明應詢問清楚,如確認信息有誤、可能發生事故,有權拒絕執行指揮令。無論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緊急停車。

            4、開車前必須鳴鈴示意,平穩起重,逐檔加速,起運中吊物近人時,應給鈴聲報警。起重機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和進行檢修工作、嚴禁超負荷作業、嚴禁吊物上站人、嚴禁吊物超過人頂、嚴禁一切人員在吊物下站立和通過。

            5、當司機確認機上和周圍無閑雜人員時,才允許閉合主電源。閉合主電源時,所有控制器的手柄均應處于零位。工作中發生停電時,應將所有手柄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構的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6、起重作業、維修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加油、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當停止進行并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后,司機應將設備穩妥停放在規定的地方,將空鉤上升到上限位置。

            7、不得用極限位置限制器進行停車,除特殊情況處,一般不得利用反車進行制動。

            8、起重機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十不吊”: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超負荷或負荷不清不吊、工件堅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現場物體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凌刀物件沒有襯墊措施不吊、液體色過滿不吊。

            第10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定。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作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照jgj33—2001第3.2節的有關規定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定值,油溫超過30c時,方可開始作業。

            5.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6.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7.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的空間。

            8.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定的仰角。

            11.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13.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擋。

            14.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6.起吊重物達到額定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7.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后進行。

            18.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19.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20.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21.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2.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屯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手段進行指揮。

            24.作業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5.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c時,不得高速行駛。

            26.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護。

            27.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雨雪過后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11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嚴禁擅自拆卸起重機的限發位器等安全防護裝置。

            (2)當吊裝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臨近終端,大車鄰近其他起重機時,應減速慢行。嚴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動、用限拉開關代替停車操作,嚴禁用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3)操作人員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得行走。嚴禁在小車軌道上行走,嚴禁從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

            (4)橋式起重機的步道及機構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門式起重機上不得存放物品。

            (5)門式起重機作業前,應確認軌道地基無沉陷,軌道上無障礙物。行走時,應確認兩側驅動同步,發現偏移,必須停車檢查、調整。空車行駛時,吊鉤應離場面2.5m以上。

            (6)開始起吊前、運行線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裝物時,應鳴鈴示警。嚴禁吊物從人員上方越過。吊車行駛時,吊物離周圍障礙物的距離必須大于50cm。停歇作業時,必須將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將吊物懸在空中。

            (7)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必須統一指揮,每臺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80%。兩臺橋式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作業時,兩機之間距離應大于3m。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8)運行時,不同層高軌道上的起重機錯車時,上層起重機應主動避讓。

            (9)起重機吊裝的重物重量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吊離地面進行試吊,確認吊掛平衡、制動良好、機構正常后,再緩慢提升、運行。嚴禁同時操作三個控制手柄。

            (10)起重機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和檢修設備。

            (11)起重機運行中突然停電時,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脫鉤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室。

            (12)門式起重機吊運高大物件妨礙操作人員的視線時,應設專人監護和指揮。

            (13)停止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鎖好門窗。

            第12篇 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操縱規程

            一、起重機的啟動參照有關內燃機的規定執行。

            二、起重機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應執行交通治理部分的有關規定。

            三、起重機作業前的留意事項。

            1、檢查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應齊全。

            2、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應添加充足。

            3、開動油泵前,先使發動機低速運轉一段時間。

            4、檢查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定。

            5、檢查液壓是否正常。

            6、檢查輪胎氣壓及各連接件應無松動。

            7、調節支腿,務必按規定順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狀態,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

            8、充分檢查工作地點的地面條件。工作地點地面必須具備能將起重機呈水平狀態,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條件。

            9、留意地基是否松軟,如較松軟,必須給支腿墊好能承載的木板或土塊。

            10、支腿不應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應預先進進行調查地下埋設物,在埋設物四周放置安全標牌,以引起留意。

            12、確認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載/

            13、根據起重作業曲線,確定工作臺半徑和額定總起重量即調整臂桿長度和臂桿的角度,使之安全作業。

            14、應確認提升高度。根據起重機的機型,能把吊鉤提升的高度都有具體規定。

            應預先估計綁繩套用鋼絲繩的高度和起吊貨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則不能把貨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應留出臂桿底面與叫貨之間的空隙。

            四、起重機起吊作業留意事項

            1、起升或下降

            (1)嚴格按載荷表的規定,禁止超載,禁止超過額定力矩。

            在起重機作業中盡不能斷開全自超重防止裝置(acs系統),禁止從臂桿前方或側面拖曳載荷,禁止從駕駛室前方吊貨。

            (2)操縱中不準猛力推拉操縱桿,開始起升前,檢查離合器桿必須處于斷開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業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于許用荷的30%時使用,禁止在自由著落中緊急制動。

            (4)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校長時間時,應該鎖住卷筒鼓輪。

            但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

            (5)在起重作業時要留意叫號警告。

            (6)在起重作業范圍內除信號員外其他人不得進進。

            (7)在起重作業時,要避免觸電事故,臂桿頂部與線路中心的安全間隔為:①6.6kv為3m②66kv為5m③275kv為10m。

            (8)若兩臺起重機共同起吊一貨物時,必須有專人同一指揮,兩臺起重機性能、速度應相同,各自分擔的載荷值,應小于一臺起重機的額定總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起重總和的75%。

            2、回轉

            (1)回轉作業時,沒關系急停轉,以防吊物劇烈擺動發生危險。

            (2)回轉中司機要留意機上是否有人或后邊有無障礙危險。

            (3)不回轉時將回轉制動鎖住。

            3、起重臂伸縮臂桿。

            (1)不得帶載伸臂桿。

            (2)伸縮臂桿時,應保持吊臂前滑輪組與吊鉤之間有一定間隔。起重外臂外仲時,吊鉤應盡量低。

            (3)主付臂桿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最小角度,否則整機將傾覆。

            4、輪胎式起重機需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原廠規定。重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間隔帶載行駛。

            五、起吊作業停止后留意事項

            1、完全縮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將吊鉤按規定固定好,制動回轉臺。

            2、應接規定順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3、將起重機開回停車場位置上。

            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

            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它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標牌。3、起重機禁止超負荷使用。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起重機信息

            • 橋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
            • 橋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99人關注

              1.天車須專人操作,司機須熟悉天車的構造、性能及技術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2.每班開車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1)電氣設備是否良好安全。(2)機械各部緊固 ...[更多]

            • 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
            • 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80人關注

              1,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2,起重機安裝后, ...[更多]

            • 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
            • 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十二篇)38人關注

              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它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標牌。3、起重機禁止超 ...[更多]